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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防疫用品监管的公告》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防疫用品监管的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广大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障市场供应,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有少数生产经营者违背商业道德,从事抬高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正常市场供应。随着疫情发展和公众防护意识提升,民众对防疫用品的需求量大幅增加,短期内出现供需紧张。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应,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防疫用品监管和市场规范,公告如下。
一、对重要防疫用品实行价格申报备案备查管理。自即日起,市场上在售和新进的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用品,由进货单位将进货的相关票证和市场售价,提前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审查后,方可投放市场销售。申报以网上申报为主,经营单位将相关票证及购销价格清单拍照上传至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防疫用品监管邮箱(fyypjg@ly.shandong.cn)。连锁店由驻临沂总部统一申报。
二、各经营单位要自觉申报,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要制定合理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严格控制质量,用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守信践诺按价签收费。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四、广大市民按需理性消费,要从正规经营单位和正规渠道购买防疫用品;购前认真询价,注意区分劳保口罩和医用口罩、辨识医用酒精浓度、防疫用品质量等,索要并保存好发票等凭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
举报投诉电话:12345 12315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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