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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饮用水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工作
文章录入:海融检测 文章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添加时间:2020-7-25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和饮用水地表化工作,坚持高位推动,以实施“四水同治”为契机,以饮用水地表化为切入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按照先行先试、滚动推进的办法,开展饮用水地表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统筹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
2020年7月11日,河南省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地表化试点工作通知》,启动饮用水地表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工作。选择平顶山市、濮阳市为市级试点,新郑市等21个县(市、区)为县级试点,计划在两年时间内完成饮用水地表化试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全省各地当地水、外调水地表水源,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置换工作,加快遏制地下水尤其是深层地下水超量开采,保护水生态,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保障、同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共享优质饮用水水源的迫切需求,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县县级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具备地表水置换条件的乡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全部置换为地表水,饮用水地表化工程覆盖辖区内70%以上的人口。市级试点于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所有县(市、区)的试点任务,县级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具备地表水置换条件的乡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全部置换为地表水。
二、工作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地根据当地水、外调水条件和供水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本地区地下水型水源置换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形象工程。二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在饮用水水源选择上,以南水北调水、黄河水和当地河湖、水库水为重点,以建设规范化的饮用水水源地为前提,避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环境隐患问题。在置换对象上,以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工程为重点。在区域布局上,以地下水超采区尤其是禁采区、限采区为重点,精心谋划,重点突破,统筹推进。三是创新机制,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建管机制创新、投融资体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建管机制,推进饮水工程建管体系实现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省饮用水地表化试点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市级负责、县级落实、部门协同的组织领导机制,试点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市县成立由责任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各级水利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饮用水地表化试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并结合各自职责分工督导实施。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各市县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市县政府依法依规积极探索创新饮用水地表化工程建设投融资模式,在政府主导下,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和运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通过试点工作,摸清新建和改扩建城乡供水工程投资、供水成本、农村水费、政府补贴、群众承受能力、投融资与建管模式等情况,为稳步推进全省饮用水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积累经验、提供借鉴、树立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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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1日,河南省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地表化试点工作通知》,启动饮用水地表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工作。选择平顶山市、濮阳市为市级试点,新郑市等21个县(市、区)为县级试点,计划在两年时间内完成饮用水地表化试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全省各地当地水、外调水地表水源,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置换工作,加快遏制地下水尤其是深层地下水超量开采,保护水生态,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保障、同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共享优质饮用水水源的迫切需求,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县县级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具备地表水置换条件的乡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全部置换为地表水,饮用水地表化工程覆盖辖区内70%以上的人口。市级试点于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所有县(市、区)的试点任务,县级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具备地表水置换条件的乡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全部置换为地表水。
二、工作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地根据当地水、外调水条件和供水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本地区地下水型水源置换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形象工程。二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在饮用水水源选择上,以南水北调水、黄河水和当地河湖、水库水为重点,以建设规范化的饮用水水源地为前提,避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环境隐患问题。在置换对象上,以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工程为重点。在区域布局上,以地下水超采区尤其是禁采区、限采区为重点,精心谋划,重点突破,统筹推进。三是创新机制,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建管机制创新、投融资体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建管机制,推进饮水工程建管体系实现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省饮用水地表化试点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市级负责、县级落实、部门协同的组织领导机制,试点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市县成立由责任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各级水利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饮用水地表化试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并结合各自职责分工督导实施。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各市县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市县政府依法依规积极探索创新饮用水地表化工程建设投融资模式,在政府主导下,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和运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通过试点工作,摸清新建和改扩建城乡供水工程投资、供水成本、农村水费、政府补贴、群众承受能力、投融资与建管模式等情况,为稳步推进全省饮用水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积累经验、提供借鉴、树立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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