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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区农村“千吨万人”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发布
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关系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也是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建成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指导城阳区开展乡镇及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当前农村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城阳区农村“千吨万人”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方案》(青城政办发〔2021〕46号),对城阳区19处农村供水工程对应的水源地,根据“保护优先、确保水质、兼顾水量、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大于1000人)划定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针对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小于1000人)划定保护范围,划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仅限于城阳区行政辖区内。自2021年10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9日。
部分图片来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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